足球运动裁判员体能训练初探

1前言
今天的足球比赛,节奏越来越快的快,竞技程度也达到很高的地步,足球的战术革命更是促进了运动员跑动距离质的飞跃,这标志着足球比赛速度、对抗激烈程度都在向更高层次发展。因此,为了能够以最好的状态做出判罚,一个裁判员就必须依靠自己的体能准备,去适应球场上的速度。只有具备旺盛的精力,充沛的体力,才能真正适应现代足球比赛的需要和发展。如果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就可能造成错判、误判或漏判,导致比赛失控。所以,要想适应现代足球比赛的发展,就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作保障。
2 足球运动裁判员应该所具备的体能素质
现代足球比赛对裁判员的体能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第18界德国世界杯赛以及2010南非世界杯赛上攻势足球代表了当今世界足坛的潮流。潮水般的进攻,快速的攻防转换,球员勇猛的拼搏,各支队伍形成了鲜明的特点和个性。作为足球场上的裁判员,其充沛的体力,良好的体能是适应快速比赛节奏的必备条件。布拉特说:“裁判员—足球场上的第23人,正越来越多地加入到这个项目中。在这几年里,裁判员的形象正在从过去彬彬有礼的年长绅士向训练有素的运动员型转化。现代裁判员的身体素质甚至不亚于职业运动员。”从现代足球运动发展的视角来看,足球裁判员传统跑位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足球运动的要求,而先进的跟踪式跑位方法已在各级各类的比赛中广泛运用。跟踪跑位往往没有固定路线,裁判员以球为中心进行跑动.要求裁判员始终与球保持较近距离,这对足球裁判员的体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足球裁判员的体能训练模式和方法也应发生改变,以适应现代足球运动竞赛的需要,以力求高质量地完成足球运动的裁判工作。
从广义上讲,体能应该包括力量,速度,耐力,柔韧,灵敏等诸多方面,但足球运动中,对于裁判员来说,一谈到体能训练,就会理解为跑动能力,即速度和耐力素质的高低,我国现行的体能测试也主要是测裁判员的跑动能力。这两项素质是对足球运动员和裁判员来讲最为重要的两项基本素质。但从现在足球比赛快节奏和竞技程度的提高,裁判员载体体能训练时应注意全面发展,即以耐力和速度为主结合力量、柔韧和灵敏全面发展。据调查许多裁判员对体能训练的内容理解不够全面,有一部分人忽视了柔韧性练习和力量练习,绝大多数人都忽视了灵敏性练习。我们知道良好的柔韧性不但可以增加动作幅度,而且可以防止运动损伤;而力量素质作为体能训练的一部分,对于人的全面身体素质的发展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作为足球裁判员,特别要注意下肢和腰腹力量的练习;裁判员的运动在比赛场上是富于变化的,所以进行一定的灵敏性练习也是有必要的。
3 足球运动裁判员的体能训练的方案初探
现代足球比赛的速度和节奏越来越快,为判断准确,裁判员应该尽可能接近争夺点,这就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确定了裁判员的体能测试标准:即在1小时内完成50米跑两次(每次跑时间不多于7秒5)、完成200米跑两次(每次跑时间不多于32秒)、库伯测定即完成12分钟跑一次(距离不少于3000米)。国家足协对裁判员也按照这个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从体能测试项目上可以看出,12分钟跑是反映运动员在该时间内持续奔跑的能力(有氧代谢为主),一般反映的是运动员匀速跑能力,200米、50米是反映速度能力。除此之外裁判员在场90分钟内要保持良好的精神兴奋状态,对外界突发情况做出及时、准确的判罚,不停转换体位,快跑、慢跑、急停,这些也反映出对灵敏和柔韧素质的要求。
3.1体能训练的内容
3.1.1力量训练
各种杠铃的负重深蹲、半蹲练习,实心球和铅球的抛投练习,各种腰腹练习
和跳跃练习也可充分利用组合器械等健身器材练习,准备活动做充分,精神和注
意力高度集中,防止受伤,力量训练每周不得少于1次,大强度力量训练以后要
注意放松肌肉,以有利于速度性力量的提高。
3.1.2速度训练
加强各种跑的专门性练习及加速跑、起跑后的加速跑,结合下坡和顺风跑,
计时跑等。安排速度训练时,注意跑动姿势正确并配以合理的呼吸,这样有利于
心血管机能的提高。
3.1.3耐力训练
耐力训练的方法很多,如300-500米间歇跑,3000米的长距离跑和12分钟跑等,耐力训练虽然很苦,枯燥无味,但对提高足球裁判员的意志品质和敬业精神有积极作用。耐力训练一般放在训练课的后半程较为适合,耐力训练以后要做好恢复训练,要选择有趣味性的方法与手段。马俊仁在大运动量的有氧练习之后,安排运动员接着进行300米、400米的强度跑,就是为了提高机体大强度工作时的无氧代谢能力
3.1.4灵敏训练
如运足球绕杆,垫上各种滚翻及各种练习反应的游戏,听信号左、右、前、后移动,跳绳练习等,灵敏训练应在身体状态好和神经系统兴奋的状态下练习较好,一般可以结合训练前的准备活动进行,手段应该多样化、游戏化、竞争化和趣味化。
3.1.5柔韧训练
如压腿、拉韧带、活动各关节,也可以模仿运球动作或结合球一起做。足球裁判员在场上不仅仅是来回的跑动,在一场比赛中,裁判员必须变换不同的运动形式,包括慢跑、快跑、冲刺、侧跑、倒跑、走动和急停等,既然这些运动形式在比赛场上都是必需的,那么作为裁判员就必须在训练中练习这些动作。
3.2足球裁判员体能训练的原则
3.2.1系统性和全面性原则
足球裁判员的体能训练是一个长期的、有计划的、有目的的训练过程,只有经过持续不间断的刻苦训练,在训练中逐渐增加负荷,产生适当的疲劳,才能实现超量恢复,才能保持和提高体能。
3.2.2主导性原则
即根据足球裁判员的运动特点,针对性的采取一定训练以发展裁判员的体能。足球裁判员的体能训练包括速度、耐力、柔韧、灵敏和力量等方面。足球裁判员在训练过程中,首先在要注重裁判员有氧能力的发展,在此基础上重点训练快速奔跑能力。除此以外还要重视速度耐力及灵敏性练习以保证在比赛中快速对技术上的犯规及不正当行为作出快速准确判罚的反应。
3.2.3针对性和个体差异性
我国的现行足球裁判体制决定了当今足球裁判员性质是业余性的,足球裁判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性别、身体条件、训练水平等各方面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制定出适合自己的训练计划和训练方法,针对自己的弱项和不足,重点练习和训练。训练时间不得少于每周3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训练方法要多种多样,讲究实效。